Skip to main content
+852 9516 3801 henry@hoandpartners.com

您在香港警方会面中的权利

如果警方要求您参加会面——或者您已经被拘捕——您需要在说任何话之前了解自己的权利。您所说的(或未说的)话可能对后续的检控产生严重影响。

最重要的一条建议:在获得法律意见之前,不要参加警方会面。

警诫

当警方怀疑您触犯刑事罪行时,须在盘问您之前对您作出警诫。香港警诫的标准措辞为:

“你不一定要说什么,除非你自己愿意,但你说的一切都会记录下来,并可能用作呈堂证供。”

警诫告诉您两件事:您有权保持沉默,您说的任何话都可能在法庭上用作不利于您的证据。在警诫之后录取的陈述称为警诫供词。如果您作为嫌疑人在未被警诫的情况下受到盘问,您所作的陈述可能在审讯时被裁定为不可接纳的证据。

警诫供词与证人陈述的区别

理解两者的区别至关重要:

  • 证人陈述是向非嫌疑人录取的。您被要求提供信息以协助调查。证人通常应如实回答问题。
  • 警诫供词是向被怀疑犯罪的人录取的。您已接受警诫,并有权保持沉默。

这一区分极为重要。如果警方邀请您”协助调查”或提供”证人陈述”,您应通过律师确认自己是否实际上是嫌疑人。一个人的身份在调查过程中从证人转变为嫌疑人的情况并不罕见。

沉默权

沉默权是香港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普通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保障。人权法案第11(2)(g)条规定,被控犯刑事罪的人不得被强迫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证供或强迫认罪。《基本法》第28条进一步保障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拘禁,禁止酷刑和非法剥夺自由。

实际上这意味着什么

  • 在警诫会面期间,您没有义务回答任何问题。
  • 您可以完全保持沉默,也可以选择回答部分问题而拒绝回答其他问题。
  • 您不会仅仅因为行使沉默权而受到惩罚或处罚。

沉默会被用来对付您吗?

香港法律没有类似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定不利推断制度。一般而言,控方不得因您在警方会面中行使沉默权而邀请法庭作出不利推断。

终审法院在 HKSAR v Chan Chu Leung [2024] HKCFA 1 案中确认,审前沉默受到保障。控方不得以被告在审讯前未披露事项为基础进行盘问或作出不利评论。除有限的法定要求(如不在场证据通知)外,被告没有在审讯前披露辩护内容的一般义务。

然而,沉默权并非绝对。某些法定条文可要求您在特定监管情境下回答问题——例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进行的调查,或《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的查讯。这些权力可以凌驾普通法的沉默权,但通常设有保障措施限制强制取得的供述的使用方式。

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

《基本法》第35条保障香港居民获得保密法律意见的权利。在警方会面中,这意味着:

  • 您有权在会面开始之前咨询律师
  • 您有权让律师在会面期间在场
  • 您有权与律师进行私人沟通
  • 您有权在拘留期间获得饮用水和膳食

如果您被拘捕且无力聘请律师,可以要求使用当值律师服务计划,该计划为被拘留在警署的人士提供法律代表。

不要放弃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 即使警方表示会面”只是例行程序”或”例行公事”,您仍应确保律师在场,以就回答哪些问题及程序是否正确遵循向您提供建议。

录影会面(VRI)

在香港,与嫌疑人进行的警方会面现在通常以录影会面(VRI)的形式进行,而非传统的书面陈述。在录影会面中:

  • 整个会面过程均被录影,包括宣读警诫。
  • 在会面开始时会告知您正在进行录影。
  • 您的律师应全程在场。
  • 在会面结束时,通常会给您机会查看录影或书面摘要。

录影会面比书面陈述提供更好的程序保障,因为它创造了完整的记录,减少了关于说过什么的争议。然而,录影也会捕捉您的神态、语气和肢体语言——这就是为什么在法律上做好充分准备至关重要。

如果警方联系您,应该怎么做

如果您被邀请自愿前往

如果警方要求您参加会面,除非您已被拘捕或收到传票,否则您通常没有法律义务前往。但拒绝可能促使警方改为拘捕您。

在前往之前:

  1. 立即联系律师。 不要同意在警方致电当天就前往。询问查询事项的性质、案件编号及负责调查人员的身份。
  2. 确认您的身份。 您的律师应确认您是证人还是嫌疑人,以及将录取警诫供词还是证人陈述。
  3. 与律师做好准备。 在踏入警署之前,与律师讨论可能涉及的主题和您的应对策略。

如果您被拘捕

如果警方拘捕您,他们必须告知您被拘捕的原因及您的权利。拘捕后:

  • 警方可从拘捕时起扣留您进行调查,最长48小时
  • 48小时后,警方必须释放您(附带或不附带保释条件)、起诉您并将您带到裁判官前,或向法庭申请延长拘留。
  • 立即要求律师。 您有权通知他人您已被拘捕,并在任何会面进行之前私下咨询律师。
  • 在获得法律意见之前,不要作出任何陈述或签署任何文件。

保释

警方保释

如果您在未被起诉的情况下获释,警方可能以警方保释的方式释放您——要求您在指定日期回来报到,并可能附带以下条件:

  • 交出旅行证件
  • 定期到警署报到
  • 不得联系特定人士

警方保释可以反复延长。在反洗钱和欺诈调查中,嫌疑人在警方从银行及其他机构收集证据期间保释数月是很常见的。

法庭保释

如果您被起诉并被带到裁判法院,法庭将决定是否批准保释或将您还押候审,考虑的因素包括罪行的严重性、潜逃风险及干扰证人的风险。法庭保释条件可能包括现金保证金、担保人、交出旅行证件、居住要求及报到条件。如果裁判官拒绝保释,您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提出保释申请。

反洗钱和欺诈案件的特殊注意事项

反洗钱和欺诈调查中的警方会面有一些特殊特征,您应当了解:

  • 复杂的事实背景。 反洗钱调查涉及对银行记录和资金流向的详细分析。警方可能要求您解释数周或数月前的具体交易。如果没有充分准备,要准确回答非常困难。
  • 多个执法机构。 调查可能涉及联合财富情报组、海关、廉政公署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某些机构(特别是证监会)拥有强制要求回答问题的法定权力。
  • 账户持有人会面。 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因接收了欺诈收益而被冻结,即使您是”傀儡账户”骗局的受害人,您也可能被邀请参加会面。在任何会面之前必须确认您是嫌疑人还是证人。
  • 漫长的保释期。 反洗钱案件中,警方在获取银行记录、进行法证会计分析及与海外当局联络期间,保释期超过12个月是很常见的。在此期间,您的旅行证件可能被扣留,银行账户可能持续冻结。
  • 同步进行的民事诉讼。 如果您同时面临刑事调查和民事诉讼(例如,账户被冻结令冻结),您在警方会面中所说的话可能会在民事案件中被使用。您的律师应就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建议。

常见问题

警方可以强迫我回答问题吗?

不可以。根据警诫,您有权保持沉默。您在警诫会面中的沉默一般不得在法庭上用作对您不利的证据,但在某些监管调查中存在有限的法定例外。

我应该进行”无可奉告”的会面吗?

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有时沉默是最安全的做法;有时提供清楚的解释可能导致不被起诉。这是应与律师一起作出的决定,而非自行判断。

如果我请不起律师怎么办?

如果您已被拘捕,可以要求当值律师服务计划,该计划在警署提供免费法律代表。如果您未被拘捕但被邀请自愿前往,您仍应尽量事先获得法律意见。

会面后会怎样?

警方可能在不起诉的情况下释放您、保释候查,或起诉您。如果被起诉,您通常会在48小时内被带到裁判法院。无论哪种情况,都应与律师保持定期联系。

警方说我只是证人——我还需要律师吗?

需要。在调查过程中,一个人的身份可能从证人转变为嫌疑人。如果您因欺诈或反洗钱事宜被要求参加警方会面,无论警方如何描述您的角色,您都应该获得法律意见。

需要法律帮助?

所有咨询均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护,严格保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