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凍結銀行帳戶
如果警方凍結了您的香港銀行帳戶,您將無法支付租金、發放薪金或動用存款——而銀行方面也不會告知您原因。本文解釋警方凍結帳戶背後的法律機制,以及您可以採取哪些實際步驟來解除資金凍結。
警方為何凍結您的帳戶
在香港,警方並非直接向銀行發出命令來凍結帳戶。凍結是透過《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A條(通稱OSCO)下的機制實施的。
具體運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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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提交可疑交易報告(STR)。 當銀行懷疑某筆交易可能涉及犯罪得益時,必須向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報告——該組由香港警務處及海關聯合運作。未能作出報告的最高罰則為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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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就繼續處理帳戶尋求同意。 根據第25A條,一旦銀行就可疑財產作出報告,若在未獲JFIU授權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繼續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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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IU發出不同意書(NCL)。 如JFIU認為有合理機會取得限制令、沒收令,或有助受害人取得民事禁制令,便會拒絕給予同意。銀行隨即凍結帳戶——這並非基於法庭命令,而是為了避免銀行在OSCO第25條下承擔清洗黑錢的刑事責任,該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00,000元及監禁14年。
這就是為何銀行無法(或不願)向您透露太多。銀行在法律上被禁止「通風報訊」——即透露已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或已收到不同意書,因為這本身亦構成刑事罪行。
凍結可以持續多久?
不同意書並非永久性的,但可以持續相當長的時間。
- 一般最長期限: JFIU的內部指引規定,不同意書通常不應超過六個月。
- 每月覆核: 負責調查單位的警司必須每月覆核不同意書。
- 延期: 涉及複雜或跨境案件的不同意書可能延長超過六個月。
- 自動失效: 當不同意書到期或被撤回時,JFIU會向銀行發出同意書,凍結隨即解除。
實際上,凍結六至十二個月的情況相當常見。涉及同時進行法庭程序的案件可能持續更長時間。
即使您是清白的,帳戶也可能被凍結
這是不同意書制度最令人沮喪的地方。您的帳戶可能因以下原因而被凍結: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收並轉發了欺詐資金;買家以來歷不明的款項付款給您;您的帳戶只是調查中交易鏈上眾多帳戶之一;又或者您的商業夥伴正受審查而您的帳戶被波及。
您不需要被懷疑涉及任何犯罪,您的帳戶就可能被凍結。凍結針對的是資金,不一定是帳戶持有人。
應該立即採取的步驟
1. 立即聯繫律師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律師可以代您向警方查詢,致函JFIU要求披露凍結的依據,準備陳詞論證凍結應被解除,並建議您在調查中是嫌疑人、證人,還是僅僅是受影響的第三方。
不要試圖自行解決。在未獲法律意見前,不要直接致電JFIU或警方——您所說的任何話都可能在調查中被使用。
2. 整理您的文件
收集所有能證明被凍結資金合法來源的文件:過去十二個月的銀行月結單、僱傭合約或商業帳目以證明合法收入、解釋每筆重大存款的交易紀錄(發票、合約、買賣協議)、與匯款人的通訊記錄,以及報稅表。您越能清楚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您的立場就越有力。
3. 安排替代銀行帳戶
在另一間銀行開設帳戶,以便繼續收取薪金及支付必要開支。如果您是企業東主,確保在凍結期間仍能繼續向僱員和供應商付款。
4. 不要銷毀任何證據
不要刪除訊息、電郵或交易紀錄。不要試圖轉移其他帳戶中的資金以作隱藏。任何妨礙調查的表象都會令您的處境顯著惡化。
如何解除凍結
有幾種途徑可供選擇,您的律師會根據您的個案建議最合適的方案。
向警方作出陳述
您的律師可以致函JFIU或負責的調查人員作出陳述——即正式論證凍結不合理或不符合比例原則。常見的論點包括:資金有明確的合法來源;您是無辜的第三方;凍結造成不成比例的困難;或調查一直在進行但未有提出任何控罪。如果警方接受陳述,會發出同意書,銀行便會解除帳戶凍結。
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
如果陳述未能成功,您可以向原訟法庭申請對維持不同意書的決定進行司法覆核。法院曾裁定,不同意書機制的行使必須符合合理、必要及相稱的原則。然而,司法覆核涉及相當高昂的法律費用,且不保證成功。
等待不同意書到期
如果JFIU在不同意書有效期內未能取得限制令或對任何人提出控罪,不同意書將會到期,並會發出同意書。在凍結金額相對較小的情況下,這有時是最務實的選擇。
如果法院頒下限制令
在某些案件中,警方會在不同意書到期前根據OSCO第15條向法院申請限制令。與不同意書不同,限制令是具約束力的法庭命令——違反即屬藐視法庭。如果限制令已經頒下,您需要向法院申請更改或解除該限制令,方法是證明該財產與犯罪活動無關,或您對該財產有合法的權益。
不同意書凍結與法庭凍結令的比較
不要將警方的不同意書凍結與詐騙受害人在法庭程序中取得的民事**資產凍結令(Mareva Injunction)**混淆。資產凍結令是私人訴訟方為保全資產以執行判決而取得的具約束力法庭命令。不同意書則是警方用以阻止銀行處理涉嫌犯罪得益的行政措施。兩者可以同時影響您的帳戶。如需更詳細的比較,請參閱我們關於凍結令與資產凍結令的指南。
如果您被要求出席警方會面
如果您的帳戶已被凍結,警方可能會要求您出席會面——以證人或嫌疑人的身份。在未獲法律意見前,切勿出席。 您享有緘默權及律師陪同的權利。您的身份在調查過程中可能從證人轉變為嫌疑人。請參閱我們關於警方會面時您的權利的指南,以獲取詳細建議。
常見問題
為何銀行不告訴我帳戶被凍結的原因?
根據OSCO第25A條,披露已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或已收到不同意書(即「通風報訊」)屬於刑事罪行。您的銀行在法律上被禁止向您透露詳情。律師向警方查詢或能取得更多資訊。
警方可以在沒有法庭命令的情況下凍結我的帳戶嗎?
可以。不同意書機制無需法庭命令。它是透過銀行在收到JFIU的不同意書後,自行決定不處理有關資金來運作。凍結時並無司法監督,這也是JFIU指引要求定期覆核的原因。
我是詐騙受害人——為何我的帳戶會被凍結?
如果欺詐資金曾經通過您的帳戶——即使只是短暫經過,即使您毫不知情——您的帳戶可能會作為調查資金流向的一部分而被凍結。資金鏈上的每個帳戶都可能被凍結。您的律師可以向警方作出陳述,說明您作為受害人的情況。
凍結通常持續多久?
沒有固定期限,但JFIU的指引規定一般最長為六個月,並需每月覆核。複雜或跨境案件可能持續更長時間。實際上,許多凍結在三至十二個月內獲得解決。
我可以就凍結造成的損失申請賠償嗎?
香港沒有針對不同意書凍結的法定賠償制度。如果凍結被不合法或不合理地維持,原則上您可能對警務處處長提出索賠,但此類索賠既困難又昂貴。請與您的律師討論可行性。
OSCO與DTROP有何分別?
《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所載的條文與OSCO幾乎相同,但專門適用於販毒罪行。實際上,無論適用哪條條例,不同意書機制對帳戶持有人的運作方式都是一樣的。
我應否自行向警方報案?
如果您認為自己曾被騙,而您的帳戶被用作清洗犯罪得益,是的——提交您自己的報案記錄展示了合作態度和誠意。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熱線18222或前往任何警署。請參閱我們關於被騙後應怎麼辦的指南,以了解完整的報案流程。